根据计划,市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、每次不少于30分钟,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。各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开展工间(前)操和业余体育健身活动。市民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》合格率将达到95%,优秀率为25%;在校学生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合格率将达到90%以上,优秀率为20%。
到2015年,全市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.25万个,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.1平方米。在全市所有街道(乡镇)、社区(行政村)都将建设一个多功能全民健身体育中心;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70%。城南地区、西部地区、新建大型居住区将完善社区体育服务设施。利用现有城市公园与广场空间资源,重点建设中小型、适用性强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。利用城市郊野公园、城市绿化带建设一定数量的专项球类活动场地。
公共体育设施应向公众开放,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,对学生、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。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,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,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,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和奖励资助,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。